垃圾清运费是否纳税
不知你什么具体情况啊,请按以下对号入座
1.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,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,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、电、燃气、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。除上述可以扣除的费用外,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,应就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。
2.物业管理单位向住户一次性收取的“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”(又称“土头费”),然后统一支付给垃圾清运单位的,暂不征收营业税,待二次装修完成后,凭清运单位开具的正式**进行清算,就结余部分合并征收营业税。
关于物业代收垃圾处理费票据的使用,可参照我局之前发文的物业代收水、电费的开票方式,由物业直接向业主开具通用**,项目为代收费用。